一)、建立与完善科研机构与产业部门的密切合作机制,缩短科研成果产业化的时间,提高我家具出口产品的科技含量与竞争力。积极开发新产品和高附加值的产品,科技为先导,市场为动力,寻找新的出口增长点。参考资料:文件柜
二)、名牌产品出口企业(含生产企业及外贸公司)应切实完善质量管理与保障体系,除符合出口目的国的有关质量标准、安全标准及环保标准外,还应完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体系。树立经销商与消费者的信心。
三)、品牌形象在德国家具市场上正变得越发重要。中国家具欲进入德国市场或扩大市场份额必须进行品牌宣传活动,以改变中国家具在德国人心目不如欧洲国家家具的中低档产品的形象,彻底走出“价廉物美”的误区,以质取胜,以创造名牌产品、发挥名牌效应带动整体出口水平的提高和规模的扩大。德国人的消费观念是“好产品,好价格”,特别是家具等耐用消费品,不应继续定位在价廉物美的窠臼下,以免形成低价位进入市场-形成规模-被诉倾销的恶性循环。
四)、建议推广名牌产品实行销售网络本地化、产品服务本地化及出口企业技术支持及时到位的策略,充分利用经销合作伙伴的现有渠道,以扩大名优产品的销售份额。参考资料:保险柜
五)、建议我国家具行业协会加强与德国家具工业协会的合作,交流信息,及时了解德国行业发展趋势;同时,建议我国出口商品检验局(CCIB)应加强与德国TUEV等检验机构的合作,跟踪德国及欧盟对进口产品的安全检验标准的更新,并探讨认证合作、相互认可检验结果的可能性。
六)、国家贸促会等应有针对性的组织国产名牌企业参加德国著名的专业展览会以提高中国名牌的市场知名度。不仅参展,而且展会期间与德主办单位及行业商会联手主办“中国家具日”或“中国名牌家具研讨会”,在业界深入扩大影响。
七)、国内家具生产企业应注重与国内经济管理部门、中国驻外经商机构、德国相关咨询及法律机构的信息交流,确保政策、信息、咨询及法律渠道的畅通。
拓展阅读:办公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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